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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

西文理院字[2004]132号

 

 

各部门、各院系:  

  为维护学院稳定大局,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领导,及时处理公寓中出现的问题,协调课余学生的教育、管理、服务工作,经学院研究,决定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,其职责是:制定公寓管理规划,指导公寓管理改革,检查监督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,协调解决公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  

一、组织机构:  

  1、领导小组  

    主 任:胡北平  

    副主任:张润水 曹 鸿 安振学  

  2、成员及主要职责:  

    张运良(院党委组织部部长),负责对学生党员的管理,使学生党员在住宿过程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  

    曹鸿(学生工作处处长)、孙建龙(学院团委书记),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;  

    苏建成(计划财务处处长),负责提供学生住宿的相关资金支持;  

    雷保忍(保卫处处长),协助后勤部门负责公寓内的安全、保卫工作;  

    赵红(资产管理处处长),负责提供学生住宿必需的设备;  

    安振学[后勤服务中心(集团)副主任],负责为住宿学生提供后勤服务,为学院开展公寓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条件;  

    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、副主任,负责本院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。  

    耿建萍(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主任),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服务工作。  

  3、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主任由许力、耿建萍担任。  

二、几点要求

  全院各部门、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,在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下,实行统一部署、统一管理、统一指挥,把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列为学院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既达到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的目的,又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、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
二OO四年九月二十二日

 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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